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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香港(1 / 9)

本年一月间我曾去过一回香港(2),因为跌伤的脚还未全好,不能到街上去闲走,演说一了,匆匆便归,印象淡薄得很,也早已忘却了香港了。今天看见《语丝》一三七期上辰江先生的通信(3),忽又记得起来,想说几句话来凑热闹。

我去讲演(4)的时候,主持其事的人大约很受了许多困难,但我都不大清楚。单知道先是颇遭干涉,中途又有反对者派人索取入场券,收藏起来,使别人不能去听;后来又不许将讲稿登报,经交涉的结果,是削去和改窜了许多。

然而我的讲演,真是“老生常谈”,而且还是七八年前的“常谈”。

从广州往香港时,在船上还亲自遇见一桩笑话。有一个船员,不知怎地,是知道我的名字的,他给我十分担心。他以为我的赴港,说不定会遭谋害;我遥遥地跑到广东来教书,而无端横死,他——广东人之一——也觉得抱歉。于是他忙了一路,替我计画,禁止上陆时如何脱身,到埠捕拿时如何避免。到埠后,既不禁止,也不捕拿,而他还不放心,临别时再三叮嘱,说倘有危险,可以避到什么地方去。

我虽然觉得可笑,但我从真心里十分感谢他的好心,记得他的认真的脸相。

三天之后,平安地出了香港了,不过因为攻击国粹,得罪了若干人。现在回想起来,像我们似的人,大危险是大概没有的。不过香港总是一个畏途。这用小事情便可以证明。即如今天的香港《循环日报》(5)上,有这样两条琐事:

k陈国被控窃去芜湖街一百五十七号地下布裤一条,昨由史司判笞十二藤云。

k昨晚夜深,石塘嘴有两西装男子,……遇一英警上前执行搜身。该西装男子用英语对之。该英警不理会,且警以bbb。于是双方缠上警署。……

第一条我们一目了然,知道中国人还在那里被抽藤条。

“司”当是“藩司”“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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