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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七 火器之争(2 / 5)

小助理倒是颇能理解推事院的决定。

张友全杀王二麻一案已经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了。

自从崇祯天子还都以来,京师警察局、巡检司,就对京师治安整治下了极大的功夫。加上金鳞会这个似白还黑的“民间组织”存在。京师街面上就连扒手都不见了,真可谓是路不拾遗。

这种环境下,发生一起谋杀案,如何不震惊天下?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虽然警察查的时候就发现了张友全的籍贯问题,但五军都察院却是死活不肯受理,因为张友全已经办好了退役手续,不算是军方的人了。之所以保留军籍,那是当初为了方便退役士兵回乡才制定的政策。等他们在家乡安顿之后就要转入民籍。

五军都察院不管,倒不是因为张友全的犯罪行为给军队抹了黑。相反,这还是军方内部的“护短”。因为按照军法,杀害无辜百姓人等必然是杀无赦的。然而在地方上,即便是杀人罪,也往往会酌情判处流放边夷。如果让地方上接手这个案子,多半能够保住张友全的性命,也不枉同袍一场。

只是审判官系统被都察院整得早已风声鹤唳。一碰到“蠹”字铁定去万里之外安家,而那个“庸”字落在头上。这辈子的升迁也就无望了。

张友全一案,谩骂者有之,讽刺者有之,同情者有之,赞赏者亦有之,怎么判都不可能落下好处。一不小心就会被扣个“素养低下”、“平庸无能”之类的帽子。

这便是顺天府推事院死活不肯接这个案子原因。

“文泉公,”助理躬身道,“恐怕风评只是一桩。另有一桩事,公不得不小心啊!”

“什么?”张文泉抬了一眼。

“内阁其实是反对携铳退役的。”助理道。

张荏仿若石像,一时没有任何反应。

关于携铳退役的事往往和诸学之中普及火铳操演联系在一起。同时成为了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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