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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二三子戏于军前(前面的章节重复了)(2 / 6)

,不燥,该决断的时候雷厉风行,该隐藏的时候则悄无声息。

李绩对于云初的评价,要高于薛仁贵跟裴行俭两人的,原本想着云初能够继承他的衣钵,成为大唐军中的柱石一般的人物,以后还能庇佑英国公府继续繁荣一两代人,等待英国公府再出一个不错的子孙,借助今日帮助云初的恩情,给子孙换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偏偏云初在眼看着就要成为大唐军中新的宠儿的时候,却转头就成了文官……

李绩是何等骄傲之人。

云初既然不识好歹,他自然不会上杆子的去硬往跟前凑。

把徐敬业丢给云初,就当是云初还他最后一笔人情。

就目前来看,云初让徐敬业去了吐谷浑,几乎是徐敬业个人能力发展的极限了。

这两年,李绩已经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前,就算徐敬业的表现没有那么显著……终究是自己的亲孙子……这一点无法更改。

自己这个作阿祖的,总要为孩子做点什么……既然徐敬业畏惧云初如虎,阿祖就代他除掉这个心魔。

一个真正的战神,即便是老了,如果想要对付一个人的时候,依旧是一件极为恐怖的事情。

李绩仅仅用一头牛,就验证了云初的各种反应,这对下一步对付云初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大军——不动则已,一动——必定是雷霆万钧。

薛仁贵的刀法名字就叫做雷霆万钧。

就是站在牛背上居高临下的冲着骑在马背上的云初一顿乱砍。

每一刀似乎都有万钧之力,每一刀都快如闪电,而云初在枣红马灵活地走位下,总能接住来自薛仁贵的攻击。

云初现在已然很肯定薛仁贵脚下的那头野牦牛性情真的很温顺,也就是因为长得丑了一点,凶恶了一点,才让云初如临大敌。

说起来,送这头牛来长安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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