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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另开财源(3 / 4)

如何算的呢。

今年支出只会多,不会少,最少会在四十五万两以上。

收入方面,有宋祥的矿科会带到六万左右的收入。

登州各商铺为二十多万两。

丁毅听到这里一惊,去年来时,登州各商铺才三万多,一年不到,翻了七八倍?

原来是路超去年在这边出了个主意,想到个财源。

当年路超是随丁毅第一批来登州落脚的人。

他在登州呆过一段时间,现在还挂着王徐寨前所的千户职,他说,他发现登州有十几个堵场,我们可以把登州别人的堵场全关了,只能让咱们开,包括丁毅以前玩过的彩票,俱放到堵场里,必能大赚一笔。

但杜如海和宋哲等商量,感觉不能这么一刀切,会惹众怒。

想想有没有更好的法子?

这路超脑子转了转,马上就想了个办法。

很快,杜如海便以知府衙门的名义,表示不能开堵场。

因为大明朝是禁堵的,只是处罚不严。

在大明律中表示,将参堵罪犯分为三等:第一等就是堵坊老板以及经常堵的那些人,问罪之后枷号两个月;第二等就是那些平日里不经常堵博,但是有携带银两等东西的,问罪之后枷号一个月;第三等就是一些年幼无知、被人拐骗过来的,只是问罪。

在明代若是有官员参与堵博,且为一等、二等的不论文武,全部革职。

杜如海表示知府要查堵啦,然后三天两头派捕快到处转,登州原有的地下堵坊们,顿时纷纷关门,暂避锋芒。

按照一般朝廷的尿性,扫过一阵后,很快就没了声音,堵坊老板们很快会卷土重来。

但杜如海让捕快们天天转,天天扫,半个月不到,堵坊老板们就受不了了。

这时有小道消息传到他们口中,有人有天大的关系,说登州城只能开三个堵坊,且必须在特定的地方。

这就类似后世的堵城,把几个堵坊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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