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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造神(二合一)(3 / 10)

似锦。”

“……”冯杰内心百感交集,用力捶了他后背几下:“艹!你想拍死我啊!?”

“哈哈,失误,失误。”

嘴上笑着,心里感慨,初中还没毕业的同学,这就要去当兵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笔记本很快传到了他手里,看着前面许多同学写的祝福,马小龙想了想,在上面写下一段祝福:“好好当兵,别丢子弟兵的脸,加油。”

随手递给朱砂,朱砂跟冯杰不熟,随手写了句万金油式的祝福语,就递给了前排。

下午课结束,冯杰背上书包,带上全班同学的祝福,离开校园,踏上了属于自己的未来。

……

今天的训练完成后,马小龙和朱砂、代钰坐在看台上吃着热气腾腾的大肉包,肉包是代钰去校外买来的,自从马小龙练习短跑开始,她每天都会陪着他们一起吃晚饭。

咬一口大肉包,代钰说道:“冯杰真是可惜了,明明还有一年,要是最后拼一下,不一定考不上高中的。”

“人各有志不可强求。”马小龙拧开保温杯,喝一口热水,道:“冯杰用两年时间证明自己不适合上学这条路,换条路走也是人之常情。别看他个不高,但体格不错,力气不小,也许以后能在部队上混出来。”

“我也希望每一个同学在未来都能有个好前途。”代钰说道:“但是他才十五岁,当兵是不是太早了?”

“你以为就他多报年龄啊?”马小龙道:“放心吧!部队上有的是十五六岁的娃娃兵,等他们服役三年结束,大部分回到地方上都能安排工作,这也是一种出路。”

“呵~我爸说过,当兵的都没出息。”朱砂说道:“当三年兵,也赚不到什么钱,还不如去工地上搬砖。”

朱砂并不是歧视当兵的,而是这个年代当兵的普遍会被社会认为没出息,也是自打全力发展经济开始,国内的军人地位一落千丈,以前人们还认为当兵光荣,但现在,当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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