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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章:以身抵债(1 / 9)

“微臣状告商部尚书凌敬徇私枉法,理当受到严惩。”随着魏征这句话一出,大殿内所有人为之惊诧。

凌敬是刘炫一手带大的孤儿,妻子也是刘炫收养的孤儿,说是无亲无故毫不为过,要说有也只有的小家,妻妾生的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还小,都在读书。

凌敬是商部尚书,他有什么徇私枉法的理由?

关键是他不差钱,除了尚书这个实职,以及虚职之外,还有供销社的分红,用杨侗的话来说,那叫股份。

这也是杨侗给予这些‘开国元勋’的补偿,他知道特权在哪个社会制度都存在,这是任何一个社会的必然产物,这些勋臣既然有了身份,想要有个特权也是人之常情,杨侗不是不懂变通,就像前文所提到那样,均田制是大隋的根基,任何人都不能碰,杨侗可以从其他方面给勋臣方便,但在土地问题上,谁碰都不行。

这个方便就是富得流油的供销社,和往返于各国的国商,目前两者构成了供销社体系,相当是一个大型的跨国企业,与专门收商税的部门并行不悖。

供销社这个体系每年除去成本、税赋,四成收益归国库所有,其余六成收益,杨侗占四成,另外两成拆分两千股,其中一千股按照功绩的大小的方式分给这些开国勋臣,另外千股还在杨侗手中,打算日后用来作为奖励。

他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要想马儿跑,就必须给马儿吃草!譬如前世很多公司都喜欢说什么狼性文化。结果呢?想让员工像狼一样凶猛,却给员工吃草…而且还是焉巴巴的杂草,员工能凶狠、能忠诚才见有鬼了!除去个别混吃等死的人,大部分人都是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的心思。要是你的公司氛围好、制度好、晋升制度公平、待遇高……有几人不努力?有几人不忠诚?

正是本着利益分享的心思,才给了大家干股,这么做的目的有二,一是让这些提着脑袋跟他混的勋臣有所得,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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