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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吻(1 / 17)

时间还早,我端着咖啡看一个女孩子丢飞镖。她一只脚在前,一只脚在后,轻轻耸动肩膀,飞镖击中靶子旁边的白墙。我扭头看她,原来她闭着眼睛。才上午十一点,她就把自己喝醉了。但是她那么年轻,应当醉得更晚些。她走过去,捡起飞镖,站在原处,闭上眼睛,我说,往左。她向左挪了挪,我说,再往左。她又往左走,我说,可以了。她用力将飞镖掷出,春卷把头一躲,飞镖击中了他身后吉姆·莫里森的相框,相框晃了一下没有掉下来。春卷是这儿的调酒师,也是DJ和老板。说是DJ,其实有点敷衍,他四十岁左右,头发弯曲,但是表情严肃,所放的音乐也十分单调,莫里森,披头士,偶尔放一点陈年的乡村音乐。他用抹布擦了擦洒出的酒说,你不能再喝了。女孩儿指着我说,是他喝多了。春卷说,他喝的是咖啡。女孩儿扭头看着我说,听见了吗?他跟你说,你不能再喝了。她的眼睛因为酒精的作用湿漉漉的,像鳃一样收缩,她身材瘦小,皮肤雪白,却不那么紧致,好像铺满细沙的海滩,踩上去可以留下脚印。我说,以前没见过你。这片的酒鬼我都认识。她掏出钱包说,再来一杯伏特加加橙汁。掏了半天,掏出一张银行卡,说,我刷卡。春卷说,POS机坏了。我说,我有现金。春卷看着我说,庄老师。我说,你回座位等着,我给你端过去。我给她倒了满满一杯橙汁,春卷说,问清她住在哪里,她马上就要睡着了。我回到自己的座位把没写完的文档保存了一下,扣上电脑,走到她对面坐下。她用手指着我说,你不能再喝了。我把橙汁推到她面前说,你最好也别喝。她摇晃自己的手包说,今天开了工资,我刷卡。我注意到她穿了一双运动鞋,脚踝的皮肤和脸一样白。我说,用不用给你叫辆车?她拿起玻璃杯又放下,说,我趴一会,十二点叫我。我说,我待不了那么久。她从手包里拿出一只哨子递给我,十二点吹这支哨子。说完便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哨子细长,口扁,像是白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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