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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那我是野比大雄啊?】(2 / 5)

现在他这速度去找个录入员的工作,一面试就合格。

普通人的打字速度是每分钟50-80字,一般的打字员打字速度是每分钟160字以上,打字员的最高打字速度是每分钟200字以上,有的达到300多字,超过人说话的速度。法院里的速记员即属此类,这样的人才是社会很需要的。

在朋友们看来,梁坤不经常上网,他用键盘打字速度在每分钟150-200字之间是个奇迹,而且他打的错字还不多。

这个时期打字快的人的确不常见。未来用键盘“盲打”是几乎所有年轻人都有的能力。人们家里都有电脑,常用交友软件和网友们聊天,无他,手熟尔。

梁坤这种没应酬,不工作就宅在家里当“键盘侠”的人,键盘上的字母早磨光了。他在打字写东西时,都不知道字是怎么打出来的。他脑子里只要想一着段话,手就会不自觉的行动,然后就搞定了。

稿子完成后,徐珍珍、康斯坦丁、梁爽等人都建议他取一个笔名,备注介绍说是他。

这是文人的习惯,为了显示艺术性,现实生活中的名字有时候不够符合艺术家心中理想的标准。那些喜欢喷人,或写的东西比较有争议的作者,更需要笔名。

以鲁迅为例,其一生有好几个的笔名,让人眼花缭乱,分不清东南西北。鲁迅的这些小马甲或者说笔名,除了可以肆意喷人以外,还可以隐藏其真实身份,确保安全。

当年杭州警察厅派发过拘捕令,上面写着“抓捕要犯周树人”。鲁迅先生面对特务们微微一笑:“抓捕周树人和我鲁迅有什么关系啊?”坏人们顿时无力反驳,纷纷退散。

有笔名的人就是这么牛,我鲁迅每天都在刀尖上跳舞……

不过大家帮忙想的笔名都是让读者不好记的,有文学气息却看起来很娘那种,梁坤不喜欢。他最终决定还是用真名上了,“梁坤”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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