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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一篇文(2 / 4)

还命如草芥。

而丁薇笔下的于露露,穿越过去不会说方言,差点被家里老太太一把火烧死;接着每天干活累到要死,因为是女孩儿还只准喝稀粥没饭吃,上厕所没有纸只能用厕筹刮……最后,十三岁就要许配给同村一辈子没刷过牙的矮穷矬。

而这个年代,百分之九十九的底层农户会打女人。

结局是于露露昏过去发现自己重回现代,幡然悔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故事。

能水三百万的故事浓缩成三千字,要素过多,丁薇一中午一口气写完,只觉得胳膊要断了。

好怀念她的手机电脑录音笔啊!

写完后再一看哎呀玛逻辑没毛病,短小精悍字字珠玑……

莫非自己还真有这么个天分?

她美滋滋的收起来,因为是第一个故事,而且是硬写的,所以题材也没挑,之前规划全都没用上,只琢磨着投哪个杂志

问题来了,好像都不太合适啊!

首先,排除奇幻和武侠,言情估计有点悬,故事会可以考虑,读者意林……算了,还是那句话。

人,贵有自知之明。

丁薇中午写的急,潦草还有错别字,她想了想,问白珊珊和吕丽:“我下午要去一趟网吧,你们要一起吗?”

白珊珊看着她,其实她对直接问出的问题反应不慢,就是别的……emmm总之,闪电的思维速度,没毛病。

此刻她就蠢蠢欲动:“好啊好啊,宿舍里没网线呢,我要看电视!”

这一年是电视剧百花齐放的巅峰之年,丁薇记得,什么王子变青蛙恶作剧之吻大宋提刑官等等,全都是这一年拍的,不过具体有没有开播就不知道了。

吕丽还没去过网吧呢,这会儿也有点心动:“贵不贵啊?”

丁薇想了想:“不去包房,就普通的位子,一小时大概……三块钱?”几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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