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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三章 证据(2 / 4)

这位基友不是别人,正是李世民的弟弟李元昌。

李元昌是李渊的第七子...这个人不简单,汉王李元昌真正称得上是文武双全,善隶书,画技精湛,又有勇力,骑射了得,同样的,沾了点文学气息的李元昌做事比较不合常规,在做梁州都督的时候,没少做违法违纪的事,李世民知道后,就下手诏斥责了自己这个弟弟。

李元昌心里自然是不服气的,但是又不能对着李世民发泄出来,只能憋在心里,天长日久的就成了一种怨恨。当时李世民的次子李泰隐隐有争储的想法,而太子李承乾又常常感觉自己不如自己的弟弟会被放弃。

这就会被很多有心人利用,比如李元昌,他们聚集在太子李承乾身边,就在寻找着难得的机会,李元昌入京的时候多半是住在李承乾府上,李承乾还是太天真了,他以为自己的这位七叔真的是将自己的当成好友。

殊不知,李元昌根本就是将李承乾当成大头来耍,他并没有将李承乾当成好友,只是当李承乾是自己的工具而已。

就在一群人赶往长安县的时候,此时长安县的审理也正式开始了。

“堂下何人?”长安县县令在堂上高呼一声。

李战率先而出,躬身行礼:“小民蓝田县李战。”

“小女李荇安...!”跟着李战的身后,李荇安也是福了一福。

“好...李战,本官问你,有人告你和李荇安通奸,你是认是不认?”

只见上面的那位长安县县令一说完,李战就笑着道:“明府容禀...难道有人告我,那个人都不需要出现,明府就直接拿人问罪。

那以后是不是别人只要写一张状纸,跟着明府连仔细审查不用,就直接开抓,我倒想请问,这样合理吗?”

李战的话说完,外面的百姓立即窃窃私语了起来,是呀...这叫什么事情呀,告别人通奸,连面都不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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