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历史军事>宋朝大官人> 第三百一十四章 把朝会搬到了酒楼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百一十四章 把朝会搬到了酒楼(1 / 4)

一大串连响的爆竹在汴河大街上响起,烟雾弥漫,一群小孩兴奋的从床上跳下来,高呼“点爆竹喽,点爆竹喽~”。

宋代的爆竹,也就是后世的鞭炮,开始渐渐普及了。有一响的,两响的,连响的,二踢脚也是这个时候发明的。

但这爆竹还是稀罕物,不到过年的时候难以看见。就算是过年的时候,那也只有大户人家才能有。简单来说,在这个时代有一挂鞭子放,是足以令人羡慕的事情。

陈初六虎愣虎愣的,点了八串,花了足足三贯钱。不远处,一个茶楼之上,林坤三年以来第一次起这么早,他看着陈初六这边冷笑:“放爆竹有什么用,把他自己炸没了也炸不出一百个人来。”

“林公子,那不是徒劳挣扎,作困兽之斗嘛。咱们被理他,喝茶便是。”

“不喝不喝,和什么鸟茶,去把我的酒拿来,再叫上几个美姬过来吹拉弹唱。”林坤从手头拿出来了银子,让那小厮去了。

小厮眼角露出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就知道这林坤会给钱,好吧,捞完这一笔,我也算小富了。小厮来到楼下,转身就跑了,找到自己藏钱的地方,溜之大吉。

他这几年拍马屁拍来的钱,也能起个小房子,买几亩地好好过日子了。当舔狗有什么不好的,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而林坤,则是盯着陈初六那酒楼,看着陈初六把“客如云”换下去,变成了“醉桃源”,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按后世的钟点来说,他从早上八点,等到了十点,愣是没等来一个人。当下开心了,察觉到不对劲起来,骂道:“那个狗奴才呢?怎么还不见回来!”

他意识到了不对劲,想要出去,林坤又不敢。今天就带了一个狗腿子来,这个狗腿子都不见了,他要是孤零零出去,多没面子。

其次,这二货好歹也知道自己平时得罪过很多人,轻易不敢单独行动,唯有等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