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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八章 新约(1 / 4)

第七百八十八章 新约

经过反反复复,你来我往,好几次的激烈交锋,谈判之后,中山国和郑国,在赵侯伊华绍兴六年九月底的时候,终于达成密约,中山国几乎全盘接收了郑国提出的所有条件:

对郑称臣纳贡,撤销与郑国相邻的边境邑城关隘上的绝大部分防守兵力,开放边境邑城关隘,郑国行商入关货物,享受最惠国待遇,关税不得高于任何第三国,同时,进出边境邑城关隘的郑国货物,不受中山国的检查盘问;

保证不做出任何敌对郑国的举动,保证不配合第三国,做出针对整过的战争举动,保证不为第三国针对郑国的敌对行为或者战争行为,提供一切支持!

这些条件,几乎就是郑国特使当初在公孙炳府上所提出的密约的全部内容,而且几乎一字未改,唯一有所差别的,就在对郑称臣纳贡的臣贡金上了,当初郑国特使提出的臣贡金是五万金,而经过这几次的谈判,最终,公孙炳成功的将五万金的臣贡金,降到了两万。

这已经比之前郑国特使提出的臣贡金,少了一半还要多了!对于郑国来说,这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巨大的让步了!

而且,就如公孙炳所猜测、料想的一样,郑国权相杨龙之所以提出臣贡金,让郴新中三国对郑称臣纳贡,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转移国内矛盾压力,转移郑人的视线和注意力,同时也通过接受三国称臣纳贡的方式,进一步巩固杨龙在郑国国内的地位和权势!

至于臣贡金的多少,对于杨龙来说,其实跟本算不了什么!那两三万,三五万的臣贡金,甚至还不如郑国每年从中山国的商业往来中,所赚取的利润多呢!

而在往来于中山国和郑国之间的商队中,受杨龙直接掌握和控制的商队,就几乎占据了一半,那些商队所赚取的利润,其中至少三分之一,可直接落入了杨龙囊中,这对于杨龙来说,才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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