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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3 / 25)

女婿的,一篇是孙用的《满意和写不出》,一篇是苇索的《登龙术拾遗》。后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则不在手头,刊出日期大约在八月下旬。

苇索先生说:“文坛虽然不致于要招女婿,但女婿却是会要上文坛的。”后一句“女婿却是会要上文坛的”,立论十分牢靠,无瑕可击。我们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们的父亲也是人家的女婿,我们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比如今日在文坛上“北面”而坐的鲁迅茅盾之流,都是人家的女婿,所以“女婿会要上文坛的”是不成问题的,至于前一句“文坛虽然不致于要招女婿”,这句话就简直站不住了。我觉得文坛无时无刻不在招女婿,许多中国作家现在都变成了俄国的女婿了。

又说:“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赔嫁钱,作文学资本,……”能用妻子的赔嫁钱来作文学资本,我觉得这种人应该佩服,因为用妻子的钱来作文学资本,总比用妻子的钱来作其他一切不正当的事情好一些。况且凡事必须有资本,文学也不能例外,如没有钱,便无从付印刷费,则杂志及集子都出不成,所以要办书店,出杂志,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来,妻子的钱自然也是私蓄之一。况且做一个富家的女婿并非罪恶,正如做一个报馆老板的亲戚之并非罪恶为一样,如其一个报馆老板的亲戚,回国后游荡无事,可以依靠亲戚的牌头,夺一个副刊来编编,则一个富家的女婿,因为兴趣所近,用些妻子的赔嫁钱来作文学资本,当然也无不可。

“女婿”的蔓延圣闲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于是对于一切有富岳家的人发生了妒忌,妒忌的结果是攻击。

假如做了人家的女婿,是不是还可以做文人的呢?答案自然是属于正面的,正如前天如是先生在本园上他的一篇《女婿问题》里说过,今日在文坛上最有声色的鲁迅茅盾之流,一方面身为文人,一方面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不过既然做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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