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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打官司(3 / 5)

,但是我也是在看到林雨的转接签名之后,才答应将公司转交给他。”

“既然如此,那么请被告出示公司的转接合约。”

法官说道。

对此,郑华早有准备,他让崔律师将档案袋拿出来出示,经过检验,上面确实是十分详细的说明了公司转接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最后的法律权益分配。

“被告的合约是拥有法律效益,所以原告并不能对此进行申诉。”

法官的话让兰莹心里一沉,既然她早已经想到这个结果,但是她还是非常不甘心。

她的双手抱紧双臂,头微微的往下低。对此,她并没有怨恨林雨,因为公司本来就是两个人创建,并且是由林雨一人撑起来的。

这时兰莹给找来的律师说这个合约在当时签订的时候,只有林雨一个人的签名,没有兰莹的参与,所以即使要进行公司交接,应该是兰莹与林雨所属资产股份分开的,而交接的股份只是林雨个人所有。

而崔律师却说,公司的合约交接确实是林雨个人的签名,但是后来兰莹也同意了,将公司全权转让给郑华,因此无论如何公司的所有权是属于郑华的。

兰莹的律师又说,当时兰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接,那么郑华在这方面确实属于欺诈行为,甚至怀疑当初郑华获得林雨的签名都是利用欺骗的方式。

崔律师又辩解当时他是在场的,并且作为公证人,看着郑华与林雨两个人签下合约。

兰莹的律师还要辩论,却被林雨喝住,

“行了行了,吵来吵去成什么样子?”

接着他指着郑华说,

“哎,我就想问一下你与莹莹交接公司的时候,有没有过任何的交接仪式,或者是认证签名?你既然说跟我签合约的时候有公证人,那么跟兰莹也应该如此吧?”

郑华得意的回答说,“林雨啊林雨,当初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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