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其他类型>舞舞舞> 第15节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5节(5 / 11)

“叔叔,”我不禁哑然失笑,“还够不上叔叔,我才34岁,叫叔叔太欺负人了!”

但两人压根儿没把我的话当一回事。她拉起小女孩儿的手,往停在大门口的面包车那里快步走去。男待已经把旅行箱放进车中。我提起自己的旅行包随后赶上。“叔叔”——不像话!

这辆往机场去的面包车,只有我和小女孩儿两个人坐。天气糟糕得很,途中四下看去,除了雪就是冰,简直同南极无异。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小女孩儿。

她盯视一会我的脸,轻轻摇头,一副无奈的样子。继而环视四周,像在寻找什么。东南西北,所见皆雪。“雪。”她出声道。

“雪?”

“我的名字,”她说,“就这个,雪。”

随后她从衣袋里掏出微型单放机,沉浸在个人音乐的世界里。一直到机场她都没朝我这边斜视一眼。

不像话,我想。后来才得知,雪确实是她的真名,但当时无论如何我都觉得是她信口胡说,因而颇有些不悦。她时而从衣袋里掏出口香糖一个人咀嚼不已,让都没让我一下,其实我并非馋什么口香糖,只是觉得出于礼节也该让一声才是。如此一来二去,我觉得自己恐怕真的成了形容枯槁、寒伧不堪的老不死,无奈,只好兀自深深缩进座席,闭起双眼回想往事,回想起像她那般年纪的岁月。说起来,当时自己也搜集流行音乐唱片——45转速的唱片来着。有查尔斯的《旅行去,杰克》,有奈尔逊的《浪迹萍踪》,有勃伦达的《难道我孤独》等等,足有100张之多。每天都翻来覆去地听,听得歌词都背得下来。我在头脑中试着想了一下《浪迹萍踪》,居然全部记得,令人难以置信,那歌词本身倒是无聊透顶,但现在仍几乎可以脱口而出。年轻时的记忆力委实非同小可,无谓的东西竟记得这般一清二楚。

andthechinadol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