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历史军事>唐朝好地主> 第1208章 灞上李家,有债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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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8章 灞上李家,有债必偿(2 / 5)

但大唐疏律中已经有专门的婚姻条律,其中就早说明了只要有正当理由,夫妇是可以和离的,也就是协议离婚。其它比如寡妇再嫁,也是受到法律保护,妇人们的嫁妆,更是写在律法里,明确保护她们的财产。嫁妆,是算做妇人的婚前财产,受到保护的。哪怕嫁人之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嫁妆的继承权,首先是儿女,无儿女,则归由娘家父母兄弟与丈夫继承。

还有一位开国侯提的议案,也相当雷人。

“未完成识字班扫盲教育脱盲的人,不应当生孩子。”

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不识字就不能生孩子,这不是剥夺人家的基本人权吗?哪怕是在大唐,也应当要讲人权的啊。

也有一些议员提出了一些其它议案。

“田地应当不受限制的自由买卖,朝廷不应当抑制兼并,应当取消契税。”

“粮食属于商品,朝廷不应当强行制订保护价格,这有违市场。”

“应当取消死刑!”

更有人提议朝廷要取消流放,取消株连并坐。

一百份议案里,估计能有一份靠谱点的,但真正算是优秀提案的,估计几百份里能有一份就不错了。

而这么多提案,要如何审议?

五千多议员坐一起商议?

那还不吵成菜市场。

“赵王,还不走?”江夏郡公李道宗路过,看到李超还坐在那,停下来打招呼。

“陛下把贵族院交给我们主持,这次又是第一次大会,若是弄不出名堂来,我们可交不了差。”李超无奈的摊手,“郡公若无急事,不如坐下来聊会。”

大唐宗室里,现在李道宗算是唯一一个地位较高的宗室了。他是李世民的堂弟,两人年纪差不了几岁,早年又一直是皇帝的坚定支持者。虽然复辟之乱时,犯了点错,但后来也是将功赎罪的。

这次议会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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