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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英缅战争(2 / 5)

数不详;共消耗了500万至1300万英镑(以2006年币值计算,约合185亿至480亿美元),高额的费用导致1833年英属印度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于缅甸而言,这是其丧失独立性的开始。出于恐惧,缅甸第三帝国短期内不再对英属印度的东部边境造成威胁。[4]缅甸将被压榨数年以偿还100万英镑的赔款。

1822年。缅甸对曼尼普尔邦和阿萨姆邦的征服使得英属印度和缅甸王国之间有着漫长的边境线。然而,在加尔各答的基础上,英国在该地区有自己的规划,因而积极支持在曼尼普尔邦。阿萨姆邦和若开邦的叛乱,同时,加尔各答单方面宣布察查县、贾因提亚受英国保护并派驻部队。英军对新占领地的越境袭击令缅甸很恼火,在确认战争不可避免之后,缅军总司令班都拉、王后梅努和她的兄弟沙林领主等人主张对英开战。班都拉认为,决定性的胜利可以使缅甸王国巩固其在新的西方领土(若开邦、曼尼普尔邦、阿萨姆邦、察查县和贾因提亚)的收益的同时,接管东孟加拉。

1824年1月,班都拉将他的一位高级助手乌扎纳派往察查县和贾因提亚以驱逐叛军。英国也派出自己的部队前往察查县以阻拦缅军,这导致两者之间的第一次冲突。在若开邦的边界冲突之后,于1824年3月5日。战争爆发。

长达三年的战争,使得缅甸损失惨重,最终不得不向英国提出休战,而英国也因为在战争当中消耗过大,无法继续将战争进行下去。双方都有心结束战争。经过争锋相对的谈判之后,英国和缅甸签署了《杨达波条约》,条约规定缅甸同意英国的下述要求:1,将阿萨姆邦、曼尼普尔邦、若开邦和丹那沙林在萨尔温江以南的部分割让给英国;2,停止一切对察查县和贾因提亚的干涉;3,分四期支付一百万英镑的赔款;4,允许互相派驻外交代表;5。在适当的时候签署通商条约。

《杨达波条约》给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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