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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这小子,真有本事(1 / 4)

扬州城!

秦煜在大街上闲逛,眼中东瞄西看,找着肥羊来宰。

这几乎已经是他的惯例了,表面上看去是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其实他也有些为难没有什么办法。

他不是没有想过找一份工,踏踏实实的生活,照顾周大娘。事实上在月前他就是这么做的,他大字不识得三个,但胜在机灵,手脚勤快,工作并不难找,只是所得银钱实在有限,勉强能够维持他与周大娘的生活,想要接济他人便无能为力了。

大唐富足,但江南远离长安属于偏远地,唐朝不重视此地的发展,经济自然比较落后。贫穷百姓还是挺多的,虽不至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是有一小部分百姓却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一但出了意外,或者生了病,生活就开始拮据了,曰子有些难过。

秦煜自由孤苦,可他天生乐观,并没有养成那种愤世嫉俗的姓格,只是看不得别人受苦,尤其是与他一般的贫苦人,于是,也不在打零工了,重艹旧业。他速度快,手脚也快,很少让人察觉,即便是让人发现,别人也只能瞧见他的背影。

这不是一般人,还真追不上他。

此时他走出大街,来到市集上,挤在过往购物的人流里,找着下手的目标。

他下手的对象自有一些规定,最好是胖子,胖子行动慢,为人也愚钝,即便被发现了,也追不着他,其次是衣服华丽,单身一人,且又满怀心事,掉了钱袋也不知的那种糊涂虫。

在栖灵寺,冯东羽就是后者,他的心思都在报仇之上,满怀心事,也是最好的下手对象之一。

突然他瞧见了一个合适的人选,在他左前方二十米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他衣着光鲜无比,手中甩着一个玉佩,典型的二世祖打扮,脸上也有着一股我是有钱人,我很了不起的模样。

此君大摇大摆的迈着八字步,完全符合了秦煜出手的所有条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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