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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九 江上乌帽谁渡水(二)(1 / 4)

太祖高皇帝最初设立大都督府,掌天下之兵。洪武十三年,罢中书省,仿《周礼》六卿制度,设六部直属于皇帝。同时也将大都督府一拆为五,分为中军、前军、后军、左军、右军都督府。

按照高皇帝的设计,五军都督府互相平行,按照地域划分辖区,管理辖区内的都司卫所。

明朝都司所辖的卫所并非只有军户,一样也有民户,而且都司本身还有司法管辖权,可以说是国中之国,权力极大,将都督府拆分成五部,只是分权,并没有权责上的限制。

五军都督府有统兵权,却无调兵权。一旦国家用兵,是由兵部下发调兵文移,从各卫所抽调战兵,指派总兵官为将。所以兵部有调兵遣将之权,但本身手里是没有兵的。

同时为了做到军事保密,五军都督府下辖的军户丁口,从不报备兵部知道。明朝的兵部尚书,根本不知道国内有多少卫所兵。而五军都督府掌握在固定几家勋戚手中,时日一久便盘根错节,又有上下其手的空间,最终导致卫所屯田被世袭军将侵吞,军户逃籍,转为将领家奴。

到了嘉靖之后,五军都督府甚至失去了事权,全面沦为勋衔。其统兵职能落在兵部头上,而卫所却已经全面崩坏,无兵可调,只能允许募兵制大行其道。这又成了国家军队向将领私人军队转化的渊薮,最终酿造出晚明的藩镇。

没有一个当权者会忽视兵权,更不可能让手中的兵权旁落。

朱慈烺是皇明太子,不是大将军,不可能所有精力都放在军事建设上,所以从制度上杜绝这支军队倒退回私兵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尤其趁着现在军中还算干净,山头派系还没有出现。更有必要在制度上加以明确。

“五军都督府我还是想归于一统,重设洪武初年的大都督府。”朱慈烺道:“但都司卫所肯定是要撤的,所以都督府的权责只在于统兵、练兵、募兵和打仗。下分总参谋部、总后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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