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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勃发(2 / 5)

骨头,云烨说是龙骨,变异的龙骨,不是说吗,龙生九子,子子不同,这就是龙骨头,站在头骨的嘴里,李泰觉得皇家把龙做为象征实在是英明之举。

看这嘴大的,一口吞一头牛没问题,从此,李泰就张嘴闭嘴霸王龙的,似乎他就是那头一口可以吞下一头牛的龙。

随着骨头一起到的还有长孙的一封斥责令,说云烨是吃饱了撑的,蛊惑荣州官员靡费国帑,挖掘无用之物,既然喜欢骨头,就送给你了,顺便就把挖骨头的费用结清,两千贯!

长孙在云烨面前从来没有彰显过传说中的贤后风范,而是怎么刻薄怎么来,针尖大的事都要上纲上线,扯到人品和道德的高度说事。

不就是一个恐龙头骨吗?后世的政府把自贡的所有骨头都挖出来,盖个屋子存起来,还让人参观,门票收得可不少,皆大欢喜的事怎么到这里就说不通呢?

都说了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了,您怎么还挑毛病?不就是霸王龙长得丑点么?它也有优点啊,你看那两颗牙齿,多大啊,都有一尺长了,普通的东西能长那么大的牙齿吗?只能是龙,也必须是龙,要不然啊荣州的官员就倒了大霉了,不能坑同伴不是?两千贯?小意思,本侯爷穷的就剩下钱了,铜钱堆了好几屋子,也不知是哪来的,反正总能看到老奶奶领着姑姑婶婶往里面堆钱,她老人家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坐钱堆上傻笑,钱不是用来堆的,是要花的,要不然就是烂铜一堆。

败家子就云烨这样的,买个骨头就花了两千贯,然后在玉山漫山遍野的盖房子,别人用木头盖,云烨用石头盖,方圆百十里地的石匠都聚集在玉山了,叮叮当当的没完没了,游民一到蓝田,不用开口,马上就有官府的差役把壮丁领到玉山,再让他们盖个简单的草屋住下,把朝廷给的粮米一发就完事,自然有焦头烂额的管事前来招聘,男人,女人都要,就是十一二岁的孩子也可以拿锤子敲石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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